发明名称 |
一种小卖部玩具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卖部玩具,包括前板和后板,所述前板和后板之间设有左侧板和右侧板,左侧板和右侧板的顶端均通过横梁与侧面板连接并固定,所述侧面板的顶端通过横梁和侧梁与房顶连接;所述前板、后板、左侧板和右侧板的底端均设有底梁;其中前板的中部设有物品托,前板的上部靠近物品托处设有窗户,前板的上部靠近左侧边缘处设有物品托,所述后板、左侧板和右侧板的中部均设有折叠门,三个折叠门的中部均设有物品托。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成本低廉、拆装方便、外形逼真、占用较小空间,设计合理,有良好的教育性和娱乐性,能让孩子在娱乐中体验生活。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0469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17 |
申请号 |
CN200920146167.3 |
申请日期 |
2009.03.27 |
申请人 |
廖复新 |
发明人 |
陈梅芳 |
分类号 |
A63H33/42(2006.01)I;A63H3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H33/4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田 磊;王 珂 |
主权项 |
1、一种小卖部玩具,包括前板(1)和后板(2),所述前板(1)和后板(2)之间设有左侧板(3)和右侧板(4),左侧板(3)通过立柱(5)分别与前板(1)和后板(2)的左端连接并固定,右侧板(4)通过立柱(5)与前板(1)和后板(2)的右端连接并固定,所述左侧板(3)和右侧板(4)的顶端均通过横梁(6)与侧面板(7)连接并固定,所述侧面板(7)的顶端通过横梁(6)和侧梁(8)与房顶(9)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板(1)、后板(2)、左侧板(3)和右侧板(4)的底端均设有底梁(10);其中前板(1)的中部设有物品托(11),前板(1)的上部靠近物品托(11)处设有窗户(12),前板(1)的上部靠近左侧边缘处设有物品托(13),所述后板(2)、左侧板(3)和右侧板(4)的中部均设有折叠门(14),三个折叠门(14)的中部均设有物品托(11),三个物品托(11)的两端分别固定在后板(2)、左侧板(3)和右侧板(4)的中部。 |
地址 |
323600浙江省云和县中山路378号(新云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