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录制设备上实现重要录制信息完整录制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录制设备上实现重要录制信息完整录制的方法,其通过在录制设备中设置缓存区;在录制过程中,当用户在时间点[B]停止录制,录制设备保存好录制的文件,同时录制设备继续处于工作状态,此时录制的信息仅保留在所述的缓存区内,并未保存到存储介质中;当用户在时间点[F]发现时间点[D]到时间点[F]的录制信息需要保存,用户可以选择将这一时间段的信息保存到存储介质中。本发明由于并不是所有数据都写入到存储介质中,所以不但可以有效降低电池的耗电,延长电池使用时间,还能降低存储介质空间损耗,最重要的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找回遗漏的重要信息,实现录制设备对重要音频视频信息的安全录制。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4005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03 |
申请号 |
CN200910111873.9 |
申请日期 |
2009.05.31 |
申请人 |
福州思迈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义锋;林栩 |
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学俊 |
主权项 |
1.一种录制设备上实现重要录制信息完整录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在录制设备中设置缓存区;2)、在录制过程中,当用户在时间点[B]停止录制,录制设备保存好录制的文件,同时录制设备继续处于工作状态,此时录制的信息仅保留在所述的缓存区内,并未保存到存储介质中;3)、当缓存区的内容超过缓存空间的大小,录制设备将自动删除保存时间最久的部分缓存内容,用来保存最新的信息;4)、当用户在时间点[F]发现时间点[D]到时间点[F]的录制信息需要保存,用户可以选择将这一时间段的信息保存到存储介质中。 |
地址 |
350002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实达科技城D座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