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作为肺癌标志物的APEX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肺癌的评估。它公开了蛋白质APEX在肺癌的评估中的用途。此外,它还涉及通过测量样品中的APEX利用从个体得到的液体样品体外评估肺癌的方法。例如,APEX的测量可以用于肺癌患者的早期检测或跟踪。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415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03 |
申请号 |
CN200880009504.2 |
申请日期 |
2008.03.19 |
申请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L·哈格曼;J·卡尔;J·克洛克纳;M·罗斯勒;M·塔克;M·蒂罗尔夫 |
分类号 |
G01N33/574(2006.01)I;G01N33/573(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33/57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权陆军;黄可峻 |
主权项 |
1.一种体外评估肺癌的方法,包括测量样品中以下的存在和/或浓度:(a)选自组织提取物和体液的样品中的AP核酸内切酶(APEX),(b)任选一种或更多种其他肺癌标志物,以及(c)将步骤(a)和任选步骤(b)的测量结果用于肺癌的评估,其中APEX的检测是肺癌的指示。 |
地址 |
瑞士巴塞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