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养殖鱼类烟熏制品的加工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养殖鱼类烟熏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去除鱼鳞、剖杀、清洗、沥干、腌制、调味、漂洗、烘干、烟熏、冷却、切块、包装、杀菌和冷藏、冷冻工序。用木屑或米糠固体熏材进行烟熏。可制成即食烟熏干熟制品,或者烟熏冷藏生制品和烟熏冻藏生制品。本发明适用于人工养成的淡水鱼类—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鳊鱼和罗非鱼,也适用于人工养成的海水鱼类—大黄鱼、美国红鱼、鲈鱼和鲻鱼。因此,本发明扩大了用作烟熏制品鱼类的种类,以及烟熏制品的品种,同时,本发明加工成本低廉,操作简单,可以实际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0586292C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2.03
申请号 CN200510049461.9 申请日期 2005.03.25
申请人 浙江工商大学 发明人 戴志远;王宏海
分类号 A23B4/044(2006.01)I;A23B4/048(2006.01)I 主分类号 A23B4/044(2006.01)I
代理机构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鹏举
主权项 1.一种养殖鱼类烟熏制品的加工方法,包括去除鱼鳞、剖杀、清洗、沥干、腌制、调味、烟熏、冷却、切块、包装、冷藏或冻藏工序,其特征是:a、所述的剖杀工序,采用按椎骨方向将鱼体剖成两片的方法进行剖杀,去除内脏,去除或不去除椎骨,再清洗,或者采用从鱼背向鱼腹方向进行剖杀,然后去除内脏,再清洗;b、所述的腌制、调味工序,是将剖杀后的鱼体用食盐进行腌制,或者用含有食盐的调味料进行腌制、调味,时间为0.5小时到3天,制得预制品A;c、所述的烟熏工序,经漂洗、捞起、沥水或捞起、沥水后,将预制品A用固体熏材发烟的方法进行烟熏,烟熏的温度在20℃到100℃之间,烟熏的时间为0.5小时到5天,然后切块,再包装,制成烟熏预制品A;d、所述的冷藏工序,是将上述烟熏预制品A冷藏,冷藏的温度为0℃-8℃,制成烟熏冷藏生制品;e、所述的冻藏工序,是将上述包装的烟熏预制品A速冻,速冻温度为-23℃或-23℃以下,直到其中心温度达到-18℃以下为止,然后在-18℃以下进行冻藏,制成烟熏冻藏生制品。
地址 310035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