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井盖自动安全警示标志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警示标志,特别是用于井盖的自动安全警示标志,是由警示标志和自动控制机构组成的。壳体(1)内的主轴(4)能带动警示标志连接杆(3)运动,限位轴(6)限制主轴(4)运动,锁销驱动轴(9)带动拉线(8)一端的锁销(7)对限位轴(6)实现解锁控制。当井盖离开井座时,限位轴(6)弹起,主轴(4)脱离控制并带动警示标志竖起。在安装井盖前将警示标志送回水平位置,用锁销(7)锁止限位轴(6),当井盖完全安装到位时自动安全警示标志又处于准备工作状态。这样就实现了自动控制和重复使用的目的,最大限度的避免车辆行人掉入井中,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95773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2.03 |
申请号 |
CN200920093288.6 |
申请日期 |
2009.03.27 |
申请人 |
于海波 |
发明人 |
于海波 |
分类号 |
E01F9/019(2006.01)I;E02D29/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1F9/019(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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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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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应用于井盖的自动安全警示标志,由警示标志和自动控制机构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标志(19)与自动控制机构的警示标志连接杆(3)是可拆的活动连接方式,自动控制机构的壳体(1)的一侧安装有主轴(4)、主轴摇柄(13),主轴(4)上安装有警示标志连接杆(3),壳体(1)的另一侧安装有限位轴(6)、锁销驱动轴(9),限位轴(6)与锁销驱动轴(9)中间设有拉线(8)。 |
地址 |
130062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26-1号2门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