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著作权保护数据处理系统以及再现装置 |
摘要 |
在对于再现装置禁止了R介质的再现时,存在商用ROM介质的制作花费时间的问题,相反地,在对再现装置许可R介质的再现时,存在著作权可能被侵害的问题。本发明具有根据记录介质的类别、程序被赋予的签名的类别来判定并决定可否再现的结构。根据该结构,能够保护内容的著作权,并且有效地进行商用ROM介质的制作。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3208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20 |
申请号 |
CN200880005854.1 |
申请日期 |
2008.02.22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中野稔久;村濑薰 |
分类号 |
G06F21/24(2006.01)I;G11B19/12(2006.01)I;G11B20/10(2006.01)I;H04L9/14(2006.01)I;H04L9/32(2006.01)I;H04N5/91(2006.01)I;H04N5/93(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21/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玉顺;胡建新 |
主权项 |
1、一种内容再现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信息取得单元,从记录有数字内容、内容再现程序、类别信息以及对上述内容再现程序赋予的数字签名的记录介质中,取得上述内容再现程序和上述类别信息,上述内容再现程序是用于上述数字内容的再现的程序,上述类别信息表示上述数字签名是测试用的还是正式发行用的类别;介质类别判定单元,判定上述记录介质是读出专用的介质还是可写入的介质;签名类别判定单元,判定上述类别信息表示的类别;以及可否再现判定单元,在上述类别信息表示上述正式发行用的类别、且上述记录介质是可写入的介质的情况下,禁止上述内容再现程序再现上述数字内容。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