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6409)
摘要 1.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2.右视图与左视图相同,省略右视图。3.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俯视图、仰视图。4.A处所指为透明。
申请公布号 CN301107018D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1.06
申请号 CN200930074245.9 申请日期 2009.04.21
申请人 伍秉勋 发明人 伍秉勋
分类号 26-01 主分类号 26-01
代理机构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 明
主权项
地址 523620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东城大道5号港中商业中心三楼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