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子(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底部无保护要求,省略仰视图。2.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右视图与左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和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094834D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30
申请号 CN200830350261.1 申请日期 2008.11.21
申请人 夏永和 发明人 夏永和
分类号 06-03 主分类号 06-03
代理机构 苏州市新苏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朱建民
主权项
地址 215400江苏省太仓市璜泾镇利华村太仓市永和艺术品雕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