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核实的个人信用信息搜索系统和其方法 |
摘要 |
一种核实过的个人信用信息搜索系统包括一个信息中心,一个信用信息终端和一个查询台。信息中心包括一个个人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记录,其中每一个个人信息记录包含一项或多项个人品质类别。信用信息终端包括一个信用信息数据库,这个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个人信息数据库相连,从而通过通信网络更新申请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中信用信息终端接收由一个与申请人有关的人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作为个人参考,从而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1730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2.30 |
申请号 |
CN200680038792.5 |
申请日期 |
2006.03.01 |
申请人 |
瑞芬洛尼尔金 |
发明人 |
瑞芬洛尼尔金 |
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G06Q40/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 坚 |
主权项 |
1.一个个人信用信息搜索系统,包括:一个个人信息数据库,用来存储申请人的多项个人信息记录,其中每一个个人信息记录包括多个个人品质类别;一个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个人信息数据库相连,从而可以通过通信网络更新申请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其中该信用信息数据库接收由一个与申请人有关的人提供的申请人的个人信用信息作为个人参考,从而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一个查询台与个人信息数据库相连,其中当一个搜索查询提交到查询台来匹配个人信息数据库中的其中一个个人品质类别的时候,会产生一个搜索结果给出与所述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个人信用信息相应的该个人信息记录。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