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马尾松林间伐培育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马尾松林的间伐培育方法。具体内容为:对于新造林地,马尾松林最适造林密度3100-3300株/公顷,在林分年龄为16年进行第1次20-30%间伐,在林分年龄为20年进行第2次20-30%间伐;26年以后林木停止生长而达到过熟阶段,届时再砍伐,重造林地。对于已种植林地,对16年生马尾松林采用20%-51%之间的不同间伐强度:即密度2445-3210株/公顷的林分采取20-29%间伐强度,密度3210-3990株/公顷的采取30-39%间伐强度,密度大于4590株/公顷的采取40-51%强度间伐,可在林分年龄为20年再进行第2次20-30%间伐,26年以后林木停止生长而达到过熟阶段,届时再砍伐,新造林地。该方法既保持了森林生态系统自我调控能力、生物多样性、林地生产力,又提高木材产量。
申请公布号 CN10160647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23
申请号 CN200810031527.5 申请日期 2008.06.18
申请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发明人 田大伦;项文化;方晰
分类号 A01G2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23/00(2006.01)I
代理机构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郭立中
主权项 1.马尾松林间伐培育方法,其特征是:对于新造林地,马尾松林造林密度3100-3300株/公顷,在林分年龄为16年进行第1次20-30%间伐,在林分年龄为20年进行第2次20-30%间伐,26年以后林木停止生长而达到过熟阶段时再砍伐并重造林地;对于已种植林地,在林分年龄为16年采用20%~51%的不同间伐强度:即密度2445~3210株/公顷的采取20-29%间伐强度,密度3210~3990株/公顷的采取30-39%间伐强度,密度大于4590株/公顷的采取40-51%间伐强度,在林分年龄为20年再进行第2次20-30%间伐,26年以后林木停止生长而达到过熟阶段时再砍伐并新造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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