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安全警示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警示器,是由灯罩、发光泡、电路板、开关、开关定位槽、负极触点、灯座、电池盒、电池、弹簧、连接件组成,其特征在于:电池盒采用无缝钢管制成,通过前端的电池筒定位槽连接固定灯座并与灯罩连接;2~10个RS红色发光泡焊接在控制电路板上,与开关连接在一起后,装入开关定位槽内;开关的负极触点设置在开关定位槽内,可做360°旋转。电池盒内部装有电池,在电池盒的底部与弹簧和连接件连接。本发明是一种不受电源限制、安装使用方便、可用于各种情况及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器。其穿透力强,具有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警示效果好、使用寿命长、节能、防风、防雨、性能安全可靠的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10160958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23
申请号 CN200810011910.4 申请日期 2008.06.19
申请人 曹丽丽 发明人 曹丽丽
分类号 G08B5/36(2006.01)I 主分类号 G08B5/36(2006.01)I
代理机构 鞍山大千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聂振峡
主权项 1、一种安全警示器,是由灯罩(1)、发光泡(2)、电路板(3)、开关(4)、开关定位槽(5)、负极触点(6)、灯座(7)、电池盒(8)、电池(9)、弹簧(10)、连接件(11)组成,其特征在于:电池盒(8)采用无缝钢管制成,通过前端的电池筒定位槽连接固定灯座(7)并与灯罩(1)连接;2~10个RS红色发光泡(2)焊接在控制电路板(3)上,与开关(4)连接在一起后,装入开关定位槽(5)内;开关的负极触点(6)设置在开关定位槽(5)内,可做360°旋转,电池盒(8)内部装有电池(9),在电池盒(8)的底部与弹簧()和连接件(11)连接。
地址 114012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街口15栋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