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主动式的发光警示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主动式的发光警示装置,其包含第一光警示器、第二光警示器、控制单元、电源部及连接组件组成,该第一及第二光警示器分别于至少一面设有发光警示区块,该发光警示区块为矩阵排列的复数个发光组件所构成,透过该控制单元及电源部,使发光警示区块可产生文字、闪光及方向等警示作用的光,并借该连接组件的二端分别结合于第一及第二光警示器的选定处,即组成主动式的发光警示装置。借此,本实用新型主动式的发光警示装置,可让使用者利用该连接组件将第一及第二光警示器背挂在身上或置放在选定的场所,用来引发车辆或他人注意回避,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以达成主动的警示作用。
申请公布号 CN201369141Y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23
申请号 CN200920004418.4 申请日期 2009.03.06
申请人 张锡琦 发明人 张锡琦
分类号 G09F13/22(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13/2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许志勇
主权项 1、一种主动式的发光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第一光警示器,于至少一面设有发光警示区块,该发光警示区块是矩阵排列的复数个发光组件所构成;一第二光警示器,于至少一面设有发光警示区块,该发光警示区块是矩阵排列的复数个发光组件所构成;一控制单元,电性连接于该第一光警示器的发光警示区块,及第二光警示器的发光警示区块;一电源部,其电性连接于该控制单元,及该第一光警示器的发光警示区块,及第二光警示器的发光警示区块;及一连接组件,其二端分别结合于该第一光警示器及第二光警示器的选定处。
地址 中国台湾台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