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触摸屏功能的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触摸屏功能的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该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区,包括用于显示图像的多个显示单元;第二区,至少部分围绕第一区,第二区包括用于产生光的多个光产生单元,该光被检测以用于感测触摸位置并且该光不同于图像。显示装置还包括成对的照相机,该成对的照相机位于显示面板的边界处或者边界附近,与越过显示面板的各交叉方向对准,并且取向为检测由光产生单元产生的光。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044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2.16 |
申请号 |
CN200910140677.4 |
申请日期 |
2009.06.12 |
申请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禹锡均;梁鹤哲 |
分类号 |
G09F9/313(2006.01)I;G09G3/28(2006.01)I;G06F3/042(2006.01)I;H01J17/49(2006.01)I;G02B7/182(2006.01)I;G02B5/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9/31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波 |
主权项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区,包括用于显示图像的多个显示单元;以及第二区,至少部分围绕所述第一区,所述第二区包括用于产生光的多个光产生单元,所述光被检测以用于感测触摸位置并且所述光不同于所述图像;成对的照相机,位于所述显示面板的边界处或者在边界附近,并与越过所述显示面板的各交叉方向对准,且取向为检测由所述光产生单元产生的光。 |
地址 |
韩国京畿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