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其上的夹持装置至少具有一对前段长孔以及一对后段长孔,前段长孔和后段长孔均成圆弧状,该对前段长孔的圆心的连线和该对后段长孔的圆心的连线在同一直线上,且该直线与调整部件的转轴线重合,夹持装置还具有在调整部件绕着转轴线偏转时引导调整部件运动的接触面,夹持装置的至少一个接触面与调整部件的转轴线保持垂直关系,转轴线相对夹持装置的位置固定;在前段长孔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前段导向装置,在后段长孔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后段导向装置。该转向柱的调整部件的转轴线设计区域只需留出一点点的安装空间。
申请公布号 CN201362294Y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16
申请号 CN200920006716.7 申请日期 2009.03.06
申请人 蒂森克虏伯富奥汽车转向柱(长春)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库斯·阿曼;辛荣兰
分类号 B62D1/1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D1/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昭林;崔 华
主权项 1、一种可调节高度的转向柱,包括前段转向轴(5)、调整部件(2)、夹持装置(3,4)、紧固装置和导向装置(11,12),其中所述前段转向轴具有可抗扭地连接方向盘的前端和通过一铰链轴来联接一后段转向轴的后端,所述调整部件(2)可旋转地支承前段转向轴,所述紧固装置用于相对夹持装置(3,4)固定住调整部件(2)或释放调整部件(2),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装置(3,4)固定在汽车上,其至少具有一对前段长孔(9,9’)以及一对相对于所述前段长孔(9,9’)远离转向柱驾驶员一侧的后段长孔(10,10’),所述前段长孔(9,9’)和后段长孔(10,10’)均成圆弧状,所述前段长孔(9,9’)的圆心的连线和所述后段长孔(10,10’)的圆心的连线在同一直线上,且该直线与调整部件(2)的转轴线(7)重合,所述夹持装置(3,4)还具有在调整部件(2)绕着转轴线(7)偏转时引导调整部件(2)运动的接触面(25,25’,26,26),夹持装置(3,4)的至少一个接触面(25’)与调整部件(2)的转轴线(7)保持垂直关系,转轴线(7)相对于夹持装置(3,4)的位置固定;所述导向装置(11,12)与调整部件(2)在与转轴线(7)垂直的方向上相对固定,导向装置(11,12)包括前段导向装置(11)和后段导向装置(12),在前段长孔(9,9’)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前段导向装置(11),在后段长孔(10,10’)内可移动地设置该后段导向装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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