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变雷射光轨迹之指示器(追加一),该装置包括有:一座体,其可为任何形状;一雷射产生器,其系安置在座体上,该雷射产生器上设有藉由线路与其相接之电路板,该电路板上设有开关,而在雷射产生器一端并设有发射孔;一第一反射元件,其系以略呈倾斜角度立于与雷射产生器发射孔相对适当处上,该第一反射元件下嵌套有枢设在上之轴杆,该轴杆在其中一端上并设有一与之同轴之转轮,该转轮部份并凸露在座体之开槽中,俾第一反射元件可藉由转轮带动轴杆而改变其与雷射产生器相对之角度;一壳体,其系盖合在座体上,该壳体在与开关相对处设有凸露在壳体外之按钮,该按钮上设有恰可抵压在开关上且套设有弹簧之杆体,且壳体在与雷射产生器发射孔相对之一端上设有投射孔;至少一个第二反射元件,其系以一定之倾斜之角度固定在壳体之内壁面上;藉上述构件之组成,在使用时,可先藉由转轮将第一反射元件调整至适当角度上,以使第一反射元件与第二反射元件以平行相对着,再将雷射产生所产生之雷射光束,投射在第一反射元件上,以使投射在第一反射元件可准确地反射至第二反射元件上,并经由投射孔投射出去。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变雷射光轨迹之指示器(追加1),其第一反射元件在适当位置上设有透光部,且第一反射元件在未设有透光部之部份另设有反射部,该反射部上设有一种以上不透光之图案花纹或造型,以令第一反射元件无论调整至任何角度,雷射产生器所产生之光束,皆能藉由第一反射元件上之透光部或反射部,直接或间接投射至外界。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变雷射光轨迹之指示器(追加1),壳体在投射孔上套设有一可活动之套筒,该套筒上固设有全相片,该全相片在不同之区域上分别具有各种不同之图案或花样,以令使用者可视需要,将套筒加以转动,而将全相片其中一区域上之图案转至穿过投射孔之雷射光速所投射之相对位置上,以使该区域之图案可藉由雷射光束之投射而显现出来,进而增加变化性。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创作实施例之立体分解图。第二图:为本创作实施时之侧视作动示意图一。第三图:为本创作实施时之侧视作动示意图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