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电视机语音提示功能的实现方法及电视机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视机语音提示功能的实现方法及电视机,其实现方法具体为:(1)预先设置用于将文本文件转换成声音文件的模块信息;(2)且预先存储语音库文件;(3)当接收到用户发出的语音提示功能开启请求时,将文本文件转换成声音文件;(4)通过语音库文件对上述声音文件进行识别后形成一个相应的语音文件,通过播放器进行播放,所述实现方法及电视机以在电视播出文本提示信息的同时播放相应的语音信息提示,避免用户错过提示信息,尤其对于盲人用户来说,可以使其更加方便的获得大量信息,具有重大的生产实践意义。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8299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1.18 |
申请号 |
CN200910069243.X |
申请日期 |
2009.06.12 |
申请人 |
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田颖超 |
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4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闫俊芬 |
主权项 |
1、一种电视机语音提示功能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实现方法具体为:(1)预先设置用于将文本文件转换成声音文件的模块信息;(2)且预先存储语音库文件;(3)当接收到用户发出的语音提示功能开启请求时,将文本文件转换成声音文件;(4)通过语音库文件对上述声音文件进行识别后形成一个相应的语音文件,通过播放器进行播放。 |
地址 |
300385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微四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