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桌子(422)
摘要 1.件1主视图与后视图相对称,省略后视图。2.件1左视图与右视图相对称,省略右视图。3.件2左视图与右视图相对称,省略右视图。4.件2后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后视图。5.各件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各件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055467D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1.11
申请号 CN200830180539.5 申请日期 2008.09.27
申请人 马性泽 发明人 马性泽
分类号 06-03 主分类号 06-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641305四川省资阳市祥符镇二湾村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