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清汤海参罐头及其制作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清汤海参罐头及其制作方法,其是选用优质的海参为原料,洗净后在容器中加入纯净水在5℃~30℃下浸泡1~24小时,搓洗后在0.5℃~20℃下,二次浸泡2~18小时;在夹层锅内配置10°Be~30°Be食盐溶液预热至80℃~110℃,将浸泡好的海参倒入其中加热预煮10~30分钟,再浸泡0.5~24小时;将预煮后的海参去除内脏、参嘴,刮除表皮附着物,洗净后称量装入罐头容器中,并加入称量的80~90℃的纯净水,其海参的重量百分比为30%~50%、纯净水50%~70%;排气封口,杀菌,低温度涨发,成品。本发明制作工艺合理,操作简便。其海参罐头保持海参原有色泽,汤无色澄清,参体完整,形状饱满,口感肉质细腻,有弹性,保质期长。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7415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1.11 |
申请号 |
CN200910016142.6 |
申请日期 |
2009.06.05 |
申请人 |
泰祥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银塔;刘扬瑞;位正鹏 |
分类号 |
A23L1/333(2006.01)I;A23L1/29(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333(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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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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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清汤海参罐头,其特征在于:其包括装填在封闭的罐头容器内的海参和纯净水,其海参和纯净水的重量百分比分别是:海参30%~50%、纯净水50%~70%,所述的海参是经过浸泡、盐水预煮、去内脏、参嘴及表皮附着物处理而成。 |
地址 |
264311山东省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峨石山路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