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工效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显示设备的工效照明系统,所述显示设备包含图像显示区域。图像分析仪确定要在图像显示区域中显示的视频信号的颜色信息。发光装置被设置成从外围包围图像显示区域,用于向图像显示区域的观察区发射工效光。控制单元通过响应于所确定的颜色信息而使得由发光装置发射的光适应于所确定的颜色信息来控制光源。所述控制是依照预先定义的选择规则来实现的,所述选择规则将待显示视频信号的颜色信息与所发射工效光的属性相联系。
申请公布号 CN10156920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28
申请号 CN200780047778.6 申请日期 2007.12.18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C·W·奎斯索特;W·F·J·胡根斯特拉滕
分类号 H04N9/73(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9/73(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 鹏;刘 红
主权项 1.一种工效照明系统(100),用于包含图像显示区域(109)的显示设备(108),包括:-图像分析仪(101),其用于确定要在图像显示区域上显示的视频信号的颜色信息;-发光装置(102),其被设置成从外围包围图像显示区域并且适合向图像显示区域的观察区发射静态工效光;以及-控制单元(103),其用于响应于所确定的颜色信息而使得由发光装置发射的光适应(202)于所确定的颜色信息,其中所述适应是依照预先定义的选择规则来实现的,所述选择规则将待显示视频信号的颜色信息与待发射静态工效光相联系。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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