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电视滚播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手机电视滚播系统,包括:运行商服务器;还包括:一个连接运行商服务器的压缩服务器;所述的压缩服务器还分别与视频播放器模块和监视器模块分别相连;所述的监视器模块还与视频播放器模块相连;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实现了在手机上可以24小时看到实时的视频内容,使手机能真正的像电视一样,随时看到精彩视频内容。
申请公布号 CN10156273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21
申请号 CN200810036222.3 申请日期 2008.04.18
申请人 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治国;郭敏
分类号 H04N7/24(2006.01)I;H04N7/16(2006.01)I;H04N17/00(2006.01)I;H04L29/0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24(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胡美强
主权项 1.一种手机电视滚播系统,包括:运行商服务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连接运行商服务器的压缩服务器;所述的压缩服务器还分别与视频播放器模块和监视器模块分别相连;所述的监视器模块还与视频播放器模块相连;所述的压缩服务器包括:解析由电视信号传递的视频信息,并将视频压缩成手机支持的3GP格式;所述的视频播放器模块包括:节目列表编辑模块和播放模块;节目列表编辑用来编辑要播放视频的先后顺序,通过导入导出按钮对可完成对列表的添加和预删除;播放器按照列表顺序播放视频,通过视频卡将MPEG1/MPEG2信号转成标准电视信号,并将电视信号分两路传送,一路传至监控器上,另一路传至编码压缩服务器上,用来实现编码任务;所述的监视器模块包括:一台监控电视设备,用来监控正在播放的视频文件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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