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及系统,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直播室无法针对直播节目引导用户表态的问题。所述方法包括:服务器针对直播室播放的节目内容发布表态活动;直播室成员从为表态活动设定的表态选项中选择代表自身意见的选项,将该选项的标识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该直播室成员的标识与其选择的选项标识推送给所有的直播室成员客户端;直播室成员客户端在本地的直播室成员列表中将接收到的选项标识与接收到的直播室成员标识对应显示。所述系统包括直播室服务器和直播室成员客户端。本发明使得节目运营商可以有效的引导直播室成员的观看行为,使其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53211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0.21 |
申请号 |
CN200610127649.5 |
申请日期 |
2006.08.31 |
申请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建强 |
分类号 |
H04L12/28(2006.01)I;H04L12/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12/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谢安昆;宋志强 |
主权项 |
1、一种在网络直播中针对节目内容进行表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A、服务器针对直播室播放的节目内容发布表态活动;B、直播室成员从为表态活动设定的表态选项中选择代表自身意见的选项,将该选项的标识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该直播室成员的标识与其选择的选项标识推送给所有的直播室成员客户端;C、直播室成员客户端在本地的直播室成员列表中将接收到的选项标识与接收到的直播室成员标识对应显示。 |
地址 |
51804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赛格科技园2栋东4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