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记录方法及图像记录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图像记录方法及图像记录装置。图像记录装置包括聚焦透镜,光电变换装置,测距单元,光单元,第1,第2光控制器及控制单元。实行图像记录动作前,第1光控制器指示从光单元预发光,反射光经光电变换装置输出电信号,根据该电信号,计算必要的闪光灯光量,发出第1闪光,记录被摄体图像时,第2光控制器指示从光单元发出第2闪光,从被摄体反射光,由受光体接受该反射光,当受光体接受到反射光的光量成为所定值时,停止发出第2闪光。控制单元根据图像记录条件,选择第1光控制器或第2光控制器,或者同时使用第1及第2光控制器,实行图像记录动作的闪光动作。能以复数方式进行曝光控制,扩展从近距离到远距离能摄影范围,能减少曝光失败照片。
申请公布号 CN10054979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14
申请号 CN200710102577.3 申请日期 2007.05.16
申请人 株式会社理光 发明人 小山宪次
分类号 G03B13/20(2006.01)I;G03B7/08(2006.01)I;G03B7/00(2006.01)I;H04N5/232(2006.01)I;H04N5/225(2006.01)I 主分类号 G03B13/2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杨 梧;王景刚
主权项 1.一种图像记录装置,记录被摄体的图像,包括:透镜,对被摄体进行聚焦,形成光图像;光电变换装置,接受所述聚焦的光图像,将其变换成电信号;测距单元,测定透镜和被摄体之间的距离;光单元,当记录被摄体图像时,发出闪光;第1光控制器,实行图像记录动作前,指示从光单元对被摄体预发光,从被摄体反射光,由光电变换装置输出电信号,根据该电信号,计算记录被摄体图像必要的闪光灯的光量,发出具有上述计算的光量的第1闪光;第2光控制器,记录被摄体图像时,指示从光单元对被摄体发出第2闪光,从被摄体反射光,由用于规定第2闪光光量的受光体接受该反射光,当受光体接受到反射光的光量成为所定值时,停止发出第2闪光;控制单元,当由测距单元测得的被摄体距离比预定距离近时,控制单元选择第1光控制器,控制第1闪光的发光光量,当由测距单元测得的被摄体距离比所述预定距离远时,控制单元选择第2光控制器,控制第2闪光的发光光量。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