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变化的照明的视觉显示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与显示设备(21)一起使用的视觉显示系统,该系统包括用于照明包围图像显示区域的区域的一个或多个照明源,以及用于控制所述照明源以便在所述显示设备的失活状态下改变所述照明的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5还被配置成使变化的照明(20)与一定颜色方案同步。本发明提供了用于显示设备的失活状态下的高级背光照明的系统。
申请公布号 CN10155864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0.14
申请号 CN200780045921.8 申请日期 2007.12.07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S·E·卡迪克;G·A·卢伊滕
分类号 H04N5/64(2006.01)I;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6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龚海军;刘 红
主权项 1.一种与包括图像显示区域(10)的显示设备(11,21,30)一起使用的视觉显示系统(1),所述显示设备具有有效的状态和失活的状态,所述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照明源(2-5,41-44,401-404),其以一定配置设置,使得从其辐射的照明照射照明区域,该照明区域可视地呈现给观看者以至少部分地从外围包围所述图像显示区域;以及-控制单元(6),其被配置成控制所述一个或多个照明源以便在所述显示设备的失活状态下改变所述照明区域的照明,该控制单元还被配置成使所述照明区域的变化的照明(20)与颜色方案(50)同步。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