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设备
摘要 一种能够改善光利用率的液晶显示设备,括:光源;导光板,光源发出的光照射在该导光板上;液晶板;以及偏光板,其设置在导光板和液晶板之间,其中,在导光板的一侧形成有棱镜,偏光板连接在相对的一侧,并且根据垂直对准方法来驱动液晶板,或者,在导光板的一侧形成有棱镜,偏光板连接在相对的一侧,通过导光板传播的光在水平面内进行扩散的扩散角的全角在60°以内。
申请公布号 CN10054571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9.30
申请号 CN200510083823.6 申请日期 2003.08.29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铃木敏弘;濵田哲也;菅原真理;小林哲也;林启二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G02F1/1333(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 辉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设备,该液晶显示设备包括:光源;导光板,光源发出的光照射在该导光板上;液晶板;以及偏光板,其设置在导光板和液晶板之间,光源设置在导光板的一端,其中,在导光板的一侧形成有棱镜,偏光板连接在相对的一侧,从上述导光板射出的上述光通过上述偏光板,被上述液晶板反射,再次通过上述偏光板,接着通过上述导光板,从上述导光板的形成有上述棱镜的一侧的面射出而到达观察者的眼睛,并且根据垂直对准方法来驱动液晶板,其中将所述偏光板的吸收轴的方向设定为使其对平行于导光板的光入射面的平面的角度δ等于或大于±45°。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