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通信设备和信息通信系统
摘要 本发明的一方面提供一种传送出于版权保护目的加密的电子数据的信息通信设备,所述设备包括保持通过网络获得的和其它信息通信设备相关的设备标识信息的标识信息管理单元,当另一通信设备满足预定距离条件,或者当从便携式设备收到这两个信息通信设备保持的公共标识信息时,记录所述另一通信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的ID登记处理单元,和出于版权保护的目的,只有当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被记录到标识信息管理单元中时,才完成验证和密钥交换处理(AKE处理)的验证和密钥交换处理单元。
申请公布号 CN10053346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26
申请号 CN200410063544.9 申请日期 2004.07.09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 发明人 齐藤健;矶崎宏;松下达之;加藤拓;上林达
分类号 G06F21/24(2006.01)I;G06F21/00(2006.01)I;G09C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21/2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李 颖
主权项 1、一种传送出于版权保护目的加密的电子数据的信息通信设备,所述设备包括:被配置为保持通过网络获得的和其它信息通信设备相关的设备标识信息的标识信息管理单元;被配置为当另一信息通信设备满足预定距离条件时,或者当从便携式设备收到这两个信息通信设备保持的公共标识信息时,将所述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登记到标识信息管理单元中的ID登记处理单元;和被配置为出于版权保护目的,完成与具有设备标识信息的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验证和密钥交换处理,即AKE处理,的验证和密钥交换处理单元;其中当在启动与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AKE处理后,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未登记在标识信息管理单元中时,所述ID登记处理单元执行另一信息通信设备的设备标识信息的登记处理。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