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锡合金 |
摘要 |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锡合金,其包含重量百分比的钛89%至95%、铝3.5%至6.5%、锡1.5%至3.5%。该钛铝锡合金并可选择性地添加铌、钒、钼、锆、铬、铁、硅、氧、氮等微量元素,组成延伸率在11%-15%,抗拉强度在700-950Mpa的高延伸率材料,可运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本体及打击面,再以本体内部结构设计、配重结构与肋片设计,即可达到具打感佳、制震性及控球性佳且杆部可调角予以个性化的高尔夫球头产品。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1441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8.26 |
申请号 |
CN200810007951.6 |
申请日期 |
2008.02.19 |
申请人 |
明安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良和;李政道 |
分类号 |
C22C14/00(2006.01)I;A63B5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2C1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 宁;张华辉 |
主权项 |
1.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锡合金,其特征在于其重量百分比包含:钛89%至95%、铝3.5%至6.5%以及锡1.5%至3.5%。 |
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