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干旱荒漠区人工恢复柽柳自维持能力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干旱荒漠区人工恢复柽柳自维持能力的方法,该方法通过苗木选择、前期整地和后期处理等步骤完成,利用柽柳根系发育的向水性能及其部分植被根系通过对干旱的感应而形成的反馈调节机制,增加人工恢复柽柳对水分的获取能力,同时提高其对干旱的适应能力,从而达到促进干旱荒漠区人工恢复柽柳整体自维持能力提升的目的,避免人为辅助措施撤消后的逆向演替。实现在降水量小于100mm及地下水埋深3-4m的自然条件下人工恢复柽柳幼苗在人为辅助措施撤消后依靠其自维持能力保证继续生存并发育成长。
申请公布号 CN1015074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19
申请号 CN200910113268.5 申请日期 2009.03.23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发明人 朱成刚;李卫红;马晓东;陈亚宁
分类号 A01G2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23/00(2006.01)I
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中科新兴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张 莉
主权项 1、一种干旱荒漠区人工恢复柽柳自维持能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列步骤进行:a、苗木选择:栽植的树种以本土的具有一定抗旱性的灌木树种柽柳为主,选择健壮苗木,一般选用1年生实生苗木,根长、地径和地上高度为30—40cm;b、前期整地:定植前应开挖用于种植和早期饱和灌溉的浅沟,其宽50-60cm,深15-20cm,植树坑布置在浅沟内;c、后期处理:待确定人工恢复柽柳苗木定植成功后,沿与种植浅沟平行相距40-80cm处开挖宽50cm的灌溉深沟,灌溉沿深沟从单侧进行,在定植后一个生长年中灌溉三次,苗木种植浅沟不再灌水;d、在恢复植被定植后一到两个生长年中,每次辅助灌溉前加深灌溉深沟20-40cm,每次灌溉保持在半沟或大半沟;e、为防止灌溉沟的蒸发,在灌溉沟内铺盖干草或15-20cm的砂石即可。
地址 8300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