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排气消音器 |
摘要 |
一种用于内燃机且尤其是在手持式机械如机动锯、砂轮切割机等装置中的内燃机的排气消音器具有一个壳体(2),该壳体具有废气的进气口(7)和离开壳体(2)的排气口(8)。为了通过简单方式实现废气的二次燃烧而规定,废气在壳体(2)里流经一个反应区(17,37,57),废气在该反应区里至少部分循环。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2934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8.19 |
申请号 |
CN200410056079.6 |
申请日期 |
2004.08.09 |
申请人 |
安德烈亚斯·斯蒂尔两合公司 |
发明人 |
G·迈尔 |
分类号 |
F01N3/28(2006.01)I;F01N7/00(2006.01)I;F01N7/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1N3/2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 强;赵 辛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内燃机的排气消音器,它具有一个壳体(2),该壳体具有废气的进气口(7)和离开壳体(2)的排气口(8),其中废气在壳体(2)里流经一个反应区(17,37,57),其特征在于,废气在该反应区(17,37,58)里至少部分循环,并且废气在该反应区(17,37,57)里形成环形流动。 |
地址 |
德国魏布林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