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装置以及发光组件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发光装置和发光组件,即使在使用出射光的波长短的发光元件的情况下,也能够抑制由发光元件射出的光而导致的劣化,经长期使用也难以产生发光亮度等的劣化。发光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容器(20),其由透光性的无机材料构成,并具有凹状开口部;发光元件(1),其经由玻璃接合材料(4)收容在容器(20)的凹状开口部内,并在基板(10)上形成有第一导电型层(11)、发光层(12)以及第二导电型层(13);以及盖(21),其由透光性的无机材料构成,并闭塞容器的凹状开口部。所述容器(20)和盖(21)由石英玻璃、含有硼酸和硅酸的光学玻璃、水晶、蓝宝石或萤石等形成。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0187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8.05 |
申请号 | CN200780004134.9 | 申请日期 | 2007.01.31 |
申请人 | 京瓷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作本大辅;柳泽美津夫 |
分类号 | H01L3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L3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香兰 |
主权项 | 1. 一种发光装置,包括:容器,其由透光性的无机材料构成,并具有凹状开口部;发光元件,其经由玻璃接合材料收容在该容器的所述凹状开口部内,并在基板上形成有第一导电型层、发光层以及第二导电型层;以及盖,其由透光性的无机材料构成,并闭塞所述容器的所述凹状开口部。 | ||
地址 | 日本京都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