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游戏系统、其游戏终端、和其服务器设备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游戏系统100、游戏终端10和服务器设备40。游戏系统100允许游戏者以组为单位玩游戏,该组由已经被选为在游戏期间需要较大带宽的父节点的一个游戏终端10和已经被选为在游戏期间需要较小带宽的子节点的至少两个游戏终端10构成。由服务器设备40执行节点的选择。从发送了包含指示终端具有被选为父节点的能力的能力数据的分组请求的游戏终端10选择父节点。
申请公布号 CN10149520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29
申请号 CN200780028175.1 申请日期 2007.07.20
申请人 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发明人 芦田裕行;大里新太郎
分类号 A63F13/12(2006.01)I;H04L12/56(2006.01)I 主分类号 A63F13/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魏小薇
主权项 1.一种游戏系统,其包括:多个通信组,每个通信组被分配了彼此不同的通信路径,且每个通信组包括共享被分配给相应通信组的通信路径的多个游戏终端;和服务器设备,其通过从所述多个通信组的所述多个游戏终端中选择一个游戏终端作为在游戏期间需要较大量带宽的父节点,并选择至少两个游戏终端作为各需要较少量带宽的子节点,而形成将以组为单位玩多游戏者游戏的游戏终端的游戏者组,所述多个通信组的所述多个游戏终端中的每个包括:输入器,其接收由游戏者输入的指令;分组请求发射器,其在经由输入器输入预定指令时,产生用于请求形成游戏者组的分组请求,并将该分组请求发送到服务器设备;游戏者组数据接收器,其接收指示游戏者组的配置的游戏者组数据;和控制器,其基于游戏者组数据确定游戏终端是否已经被选择作为父节点,并基于确定的结果控制游戏期间的通信;所述分组请求发射器包括:权利确定器,其在接收到所述预定指令时确定游戏终端是否能够行使用作父节点的权利;和发生器,其在权利确定器确定权利的行使是可能的情况中,产生包含指示该游戏终端具有被选为父节点的能力的能力数据的分组请求,否则其产生不包含能力数据的分组请求;所述服务器设备包括:能力检测器,其在接收到分组请求时检测该分组请求是否包含能力数据;选择器,其从发送了包含能力数据的分组请求的游戏终端当中选择一个游戏终端作为父节点,并从发送了分组请求的除了被选为父节点的一个游戏终端之外的游戏终端当中选择至少两个游戏终端作为子节点;和游戏者组数据发射器,其将游戏者组的游戏者组数据发送到构成通过选择器的选择而被分组的游戏者组的每个游戏终端。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