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内执手具有保险功能的锁具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内执手具有保险功能的锁具。现有通过执手可上锁的锁具,其通过执手上锁后,在室内、室外均能用钥匙开锁,尤其是内执手上锁后,在室外能仍用钥匙开锁,锁具使用时的安全性较差。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在于主锁舌组件下方的锁体上设有一可阻止主锁舌组件向下运动的保险组件,内拨叉片的边缘形成一开锁部、一上锁部和用于使保险组件左右移动的操作部。本实用新型通过内执手的旋转带动保险组件的移动,从而完成对主锁舌组件上保险,在室外不能用钥匙开锁,提高了锁具使用时的安全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8085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29 |
申请号 |
CN200820166395.2 |
申请日期 |
2008.10.30 |
申请人 |
贾君鑫 |
发明人 |
贾君鑫 |
分类号 |
E05B63/14(2006.01)I;E05B15/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5B63/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戴晓翔;张建青 |
主权项 |
1、一种内执手具有保险功能的锁具,包括锁体、安装在锁体上的主锁舌组件,锁体上装有叠放在一起的内、外拨叉,内、外拨叉上各自套有内、外拨叉片,内、外拨叉上各自安装内、外执手,主锁舌组件上连接一锁舌拨动片,锁舌拨动片的另一端装有定位柱,其特征在于主锁舌组件下方的锁体上设有一可阻止主锁舌组件向下运动的保险组件,内拨叉片的边缘形成一开锁部、一上锁部和用于使保险组件左右移动的操作部,所述的定位柱位于开锁部与上锁部之间。 |
地址 |
323000浙江省丽水市水阁经济开发区成大街5号浙江鸿利锁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