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视频监控系统与视频会议系统的融合系统
摘要 本发明视频监控系统与视频会议系统的融合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都采用IP网络传输,通过IP网络实现数据的传输和交互;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监控控制平台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多点控制单元都采用控制数据和媒体数据流分离处理且一一对等的数据处理架构,同时在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调度控制核心中根据视频会议系统使用的协议内置相应的协议处理模块,从而实现从视频监控系统编码器到视频会议系统终端输出到外部电视的显示,以及从视频会议系统终端到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图像解码输出控制核心输出到外部大屏幕的显示。由于本发明对等通信的结构,实现控制数据与媒体数据流互通,解决了现有技术两套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无法互通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148375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15
申请号 CN200810002880.0 申请日期 2008.01.11
申请人 天地阳光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汤敏;蒋欣
分类号 H04N7/18(2006.01)I;H04N7/15(2006.01)I;H04L29/0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1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梁爱荣
主权项 1、一种视频监控系统与视频会议系统的融合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视频会议系统(1)和视频监控系统(2)之间连接有IP网络(3),用于实现视频会议系统(1)和视频监控系统(2)两者控制数据和媒体数据流的传输与交互,通过将视频监控系统(2)中的视频监控系统控制平台(21)和视频会议系统(1)中的多点控制单元(11)采用对等的数据处理架构,即将视频监控系统控制平台(21)和多点控制单元(11)都采用控制数据处理核心和媒体数据流处理核心分离工作的数据处理架构,并且在视频监控系统(2)中的图像调度控制核心(211)中根据视频会议系统(1)使用的协议内置实现相应的协议处理模块,从而实现视频监控系统(2)和视频会议系统(1)的融合,包括从视频监控系统(2)前端摄像头通过编码器(22)之后到视频会议系统(1)通过终端(12)输出到外部电视的显示,以及从视频会议系统(1)的终端(12)到视频监控系统(2)通过图像解码输出控制核心(23)输出到外部显示大屏幕的显示。
地址 100085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E座704/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