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光器件和液晶显示器 |
摘要 |
一种发光器件包括多个发光元件组(21、22、23、24),每组都包括多个串联连接的发光元件;与所述发光元件组之一串联连接并连同所述的一个发光元件组形成参考元件组(27)的负载;以及驱动电路(30),所述电路包括监视所述参考元件组电特性值的监视单元(32),并基于由所述监视单元获取的所述电特性值为所述参考元件组和其他发光元件组提供一组电流。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1415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15 |
申请号 |
CN200610095823.2 |
申请日期 |
2006.06.20 |
申请人 |
东芝松下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国府田修一 |
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G02F1/133(2006.01)I;G09G3/34(2006.01)I;G09G3/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 斌 |
主权项 |
1. 一种照明设备,包括:多个发光元件组,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组中的每组都包括相同数量的多个串联连接的发光元件,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组相互并联连接;仅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组中的一组串联连接并连同该发光元件组形成参考元件组的负载;以及驱动电路,所述驱动电路包括监视所述参考元件组的电特性值的监视单元,以及恒流控制器,该恒流控制器将基于所述监视单元获取的所述电特性值而设置的恒定电流提供给所述参考元件组和其他发光元件组,其特征在于,所述参考元件组的功耗大于其它发光元件组中每一组的功耗。 |
地址 |
日本东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