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温度和过滤器控制的用于牙齿的液滴喷雾清洁系统 |
摘要 |
一种微滴喷雾牙齿清洁系统,在一个方面中其包括用于安全和舒适而有效操作的温度和空气与气体之间体积流量比的窗口,体积流量比的范围在约24与875之间,而温度从约27℃到最大值60℃。通过优选地在系统的柄部部分(52)中布置于微滴喷雾系统的液体线路部分(51)周围的流通加热器(74)来维持温度。还包括在喷嘴部分之前确定液体温度的热电耦热传感器布置(78)和用于将温度维持于温度/流量比窗口内的控制件(76,53)。优选地在系统的头部部分中提供过滤器(126),该过滤器用于从液体滤除微粒,同时至少在系统的可更换头部部分的预期寿命期间允许充分的流量经过。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7893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08 |
申请号 |
CN200780024096.3 |
申请日期 |
2007.06.25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G·科特拉奇克;J·W·格雷兹;P·C·杜因维尔德;K·科尔默;J·朱伊德尔瓦阿特 |
分类号 |
A61C17/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C1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立明;庞淑敏 |
主权项 |
1. 一种用于牙齿的微滴喷雾清洁系统,包括:用于生成液体流的系统,微滴由所述液体流生成、然后通过分离的气体流被加速,所述微滴具有用以产生牙齿清洁的尺寸和速度,其中所述流体流具有约875的气体与液体的体积比上限(42)和约24的体积比下限(40)、从所述体积比下限处约27℃增加到在所述体积比上限处约55℃的温度下限(44)以及在所述体积比下限处约45℃到在体积比约为250处60℃的温度上限(46,48),所述温度上限保持于约60℃直至所述体积比上限。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