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据重传方法和无线通信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数据重传方法和无线通信装置,该数据重传方法用于采用无线通信重传数据,该方法包括:接收从发送装置发送的数据;判断所接收的数据是否正确;当判断所接收的数据正确时,向所述发送装置发送包括指示所述所接收的数据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当判断所述所接收的数据不正确时,向所述发送装置发送包括指示所述所接收的数据没有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测量从发送包括指示所述所接收的数据没有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起所经过的时间;以及,在所述所经过的时间达到规定时间之前,监测是否接收到了来自所述发送装置的与所述所接收的数据对应的数据。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7229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01 |
申请号 |
CN200810185038.5 |
申请日期 |
2008.12.26 |
申请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篠原千昌;大渕一央;铃木正昭;音成昭英;副岛良则;山崎美树;冈本慎也 |
分类号 |
H04W28/04(2006.01)I;H04L1/18(2006.01)I;H04L1/16(2006.01)I;H04L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W28/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 辉;孙海龙 |
主权项 |
1、一种数据重传方法,其用于采用无线通信重传数据,该数据重传方法包括:在接收装置:接收从发送装置发送的数据;判断所接收的数据是否正确;当判断所接收的数据正确时,向所述发送装置发送包括指示所述发送装置所发送的数据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当判断所接收的数据不正确时,向所述发送装置发送包括指示所述发送装置所发送的数据没有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测量从发送该包括指示所述发送装置所发送的数据数据没有被正确接收的信息的数据起经过的时间;以及在所述经过的时间达到规定时间之前,监测是否接收到了来自所述发送装置的与所接收的数据对应的数据。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