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代步车
摘要 本发明之电动代步车,包含:车架,设座面,座面为软性,以为使用者座于其上方,及座面系设于支架之两侧杆上方,又侧杆之侧者设有定位杆,且于定位杆之一端固设于边架,一端则固设于后杆;设边架,边架为前述定位杆一端固设;设后杆,以为椅背设置,后杆并为前述定位杆之一端固设;设下横杆,被设置于前述边架末端与后杆末端之间;设手推杆,设于后杆上方,并与后杆轴设,以利手推杆具备收合或展开状;设前踏板,与前述边架轴设,而具备收合或展开状;支架,设中心轴,中心轴并向后延伸,而于中心轴之前后并各为一交叉连杆轴设;设交叉连杆,各连杆之首末端分别设置于前述侧杆与下横杆之间,及设辅助小连杆,辅助小连杆一端与边杆轴设,另一端则与前述对应之连杆轴设;传动设备,设后轮,后轮轴设于前述后杆下方;设前轮,设前轮杆,前轮杆一端并与前述中心轴之扣设,另一端则设轮架,以为前轮之传动轴设置;设动力元件,以减速齿轮与传动轴连设,直接驱动前轮运转;设操作把手,连设于前述轮架上方,具备自由操作方向,让本代步车具有前进后退之方便性;且更可利用前述车架与支架之运作,而将本电动代步车收折,让体积缩小,易于携带与航空托运者。
申请公布号 TW200927075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01
申请号 TW096150762 申请日期 2007.12.28
申请人 蔡扬镇 发明人 蔡扬镇
分类号 A61G5/04(2006.01) 主分类号 A61G5/04(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邱南英
主权项
地址 宜兰县礁溪乡二结路54之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