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卷发矫正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11487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01
申请号 TW091111972 申请日期 2002.06.04
申请人 花王股份有限公司 KAO CORPORATION 日本 发明人 土屋胜;江连 美佳子;伊藤隆司
分类号 A61K8/02 (2006.01) 主分类号 A61K8/02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毛发处理方法,其包含下列步骤(2-1)~(2-5),在其任一者以上之步骤中对毛发实施整形,并于其时视需要使用加温器具,(2-1)将含毛发角蛋白还原性物质及有机酸(A)或其盐之第1剂涂敷于毛发,放置1~120分后;(2-2)将具有缓冲能力且pH为1~5之中间处理剂涂敷于毛发;(2-3)视需要以水冲洗毛发;(2-4)将含选自溴酸钠、过硼酸钠及过氧化氢之氧化剂之第2剂涂敷于毛发,放置1~60分后;(2-5)以水冲洗毛发,乾燥之;有机酸(A):一种化合物,其系选自2-磺酸钠、辛烷磺酸钠、2-乙基己磺酸钠、丁氧丙烷磺酸钠、二甲苯磺酸钠及异丙苯磺酸钠。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毛发处理方法,其中中间处理剂及第2剂之至少一者含有有机酸(A)或其盐。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毛发处理方法,其中第2剂系含有机酸(A)或其盐,而具缓冲能力且pH为1~5者。4.一种毛发处理方法,其系对藉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处理后之毛发,施用含有机酸(A)或其盐而具缓冲能力且pH为1~5之后处理剂,放置1~120分后,以水冲洗毛发、乾燥之,其中有机酸(A):一种化合物,其系选自2-磺酸钠、辛烷磺酸钠、2-乙基己磺酸钠、丁氧丙烷磺酸钠、二甲苯磺酸钠及异丙苯磺酸钠。5.一种毛发处理用水性组合物,其系用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毛发处理方法之第1剂,其含0.1~40重量%之有机酸(A)或其盐、及0.1~20重量%之毛发角蛋白还原性物质,且pH为5~11。6.一种毛发处理用水性组合物,其系用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毛发处理方法之第2剂,其含0.1~40重量%之有机酸(A)或其盐、1~20重量%之缓冲剂、及0.1~20重量%之氧化剂,且pH为1~5。7.一种毛发处理用水性组合物,其系用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毛发处理方法之中间处理剂,其含0.1~40重量%之有机酸(A)或其盐、及1~20重量%之缓冲剂,且pH为1~5。8.一种毛发处理用水性组合物,其系用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毛发处理方法之后处理剂,其含0.1~40重量%之有机酸(A)或其盐及1~20重量%之缓冲剂,且pH为1~5。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