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以及发光器材的更换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照明装置,至少包括壳体(25)和用于将发光器材(6)安装在壳体(25)内的发光器材接纳部(5),其中该发光器材接纳部(5)通过定位件(4)与壳体(25)连接起来,以适合于改变发光器材接纳部(5)相对于壳体(25)的位置,从而可以通过便捷的方式和方法更换发光器材。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更换发光器材的有效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050415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24
申请号 CN200510099140.X 申请日期 2005.08.30
申请人 赵伟强;蔡子丰 发明人 蔡永慈;蔡子丰
分类号 F21V21/36(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21/3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 洁
主权项 1. 一种照明装置,至少包括:-壳体(25),以及-用于将发光器材(6)装入壳体(25)的发光器材接纳部(5);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材接纳部(5)通过定位件(4)与壳体(25)连接在一起,从而能改变发光器材接纳部(5)与壳体(25)的相对位置;所述发光器材接纳部(5)设有闭锁装置(15),该闭锁装置(15)可以通过在发光器材(6)上施加力而动作,并且至少适用于可选择地在工作位置与维护位置之间锁定所述发光器材接纳部(5)及发光器材(6);所述闭锁装置(15)如此设计:使得将所述发光器材接纳部(5)从工作位置转移到维护位置所需的力大小等于将发光器材接纳部(5)从维护位置转移到工作位置所需的力。
地址 香港荃德湾德士古道188-202号立泰工业中心2座10楼J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