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能当台灯用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能当台灯用的手电筒,属于日常照明灯具,该手电筒,包括电筒体,灯头,在电筒体前端装有两根伸缩杆,伸缩杆的上端连接有可转动的灯头,导线从伸缩杆内通过,在电筒体的后半部分装有可转动的U形的支撑架。当把手电筒当台灯用时,把支撑架相对电筒转动15至60度,使其手电筒倾斜树立,拉伸所述伸缩杆升高灯头,然后相对伸缩杆旋转灯头,使其成为一盏台灯。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6232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6.24 |
申请号 |
CN200820172801.6 |
申请日期 |
2008.10.06 |
申请人 |
师军 |
发明人 |
师军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21/22(2006.01)I;F21V21/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祥明 |
主权项 |
1. 一种能当台灯用的手电筒,包括电筒,灯头,其特征是:在电筒体前端装有两根伸缩杆,伸缩杆的上端连接有可转动的灯头,导线从伸缩杆内通过,在电筒体的后半部分装有可转动的U形的支撑架。 |
地址 |
250400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第一中学东校区刘小虎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