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机动车辆传动系统的致动器装置及其操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用于机动车辆传动系统的致动器装置(10),该致动器装置(10)具有控制设备(12)、电动致动器(14,16)和用于该致动器的驱动电路(18,20),该驱动电路(18,20)从该控制设备(12)接收与致动器相关的至少一个额定信号(30-36)且将其转换为用于该致动器的驱动信号(38,40),其中由监测设备(70;72)检查该控制设备(12)的故障,以及其中当发生这种故障时,该驱动电路(18,20)和/或布置在该驱动电路和该电动机之间的功率级(22,24)接收复位信号(76,68)。在该上下文中,控制设备(12)被配置为检查该驱动电路(18、20)的功能,且在发生故障时产生用于驱动电路(18,20)和/或功率级(22,24)的复位信号(76,78)。
申请公布号 CN10146390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24
申请号 CN200810184906.8 申请日期 2008.12.19
申请人 格特拉格传动机构和齿轮工厂赫尔曼·哈根迈尔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发明人 M·索伊弗特;M·G·路德维希;V·内格勒
分类号 F16H61/12(2006.01)I 主分类号 F16H61/1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王茂华;庞淑敏
主权项 1. 一种用于机动车辆传动系统的致动器装置(10),具有:控制设备(12),致动器(14,16),以及用于所述致动器的驱动电路(18,20),该驱动电路(18,20)从所述控制设备(12)接收与致动器相关的至少一个额定信号(30-36)且将其转换为用于所述致动器的驱动信号(38,40),其中由监测设备(70;72)检查所述控制设备(12)的故障,以及其中当发生这种故障时,所述驱动电路(18,20)和/或布置在所述驱动电路和所述电动机之间的功率级(22,24)接收复位信号(76,68),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设备(12)被配置为检查所述驱动电路(18、20)的功能,且在发生故障时产生用于所述驱动电路(18,20)和/或所述功率级(22,24)的复位信号(76,78)。
地址 德国下格龙巴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