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液晶显示器,其至少包括:背光模块,至少包括:背板,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其中背板的第二表面凸设有多个凸状结构;以及光源模块,设于背板的第一表面之上;电路板模块,设于背板的第二表面之上,其中这些凸状结构的位置对应于电路板模块的至少二边,而与电路板模块的至少二边接合,以限制电路板模块的移动方向;金属罩,罩设在电路板模块上,并固定在背板的第二表面上,且与这些凸状结构共同固定住电路板模块的位置;以及液晶面板模块,设于背光模块之上。
申请公布号 CN10145214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10
申请号 CN200710196766.1 申请日期 2007.12.06
申请人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喜淳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G02F1/133(2006.01)I;H05K1/02(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张 波
主权项 1. 一种液晶显示器,至少包括:背光模块,至少包括:背板,具有相对的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其中该背板的该第二表面凸设有多个凸状结构;以及光源模块,设于该背板的该第一表面之上;电路板模块,设于该背板的该第二表面之上,其中这些凸状结构的位置对应于该电路板模块的至少二边,而与该电路板模块的该至少二边接合,以限制该电路板模块的移动方向;金属罩,罩设在该电路板模块上,并固定在该背板的该第二表面上,且与这些凸状结构共同固定住该电路板模块的位置,其中该金属罩包括顶板以及多个分别接合在该顶板的周边的侧板,且这些侧板的内侧面凸设有多个位于该电路板模块的上方的挡片,以限制该电路板模块的移动;以及液晶面板模块,设于该背光模块之上。
地址 中国台湾台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