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摄像显示装置,其不用降低摄像帧速率就能根据显示图像容易地目视确认拍摄状态(作为图像数据取得的被摄体图像的对焦状态、画面构图、图像颜色等)。该摄像显示装置具有:摄像部,其以规定的摄像帧速率拍摄被摄体像;图像显示部,其显示拍摄的被摄体像;图像处理部,其处理来自摄像部的摄像信号,以连续显示被摄体像;控制部,其控制在图像显示部上连续显示的被摄体像的图像更新周期;和更新周期变更指示部,其指示变更图像更新周期,在没有来自更新周期变更指示部的更新周期变更指示时,控制部把图像更新周期设为第1图像更新周期,在有来自更新周期变更指示部的更新周期变更指示时,将图像更新周期变更为比第1图像更新周期长的第2图像更新周期。
申请公布号 CN1014535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10
申请号 CN200810179547.7 申请日期 2008.12.04
申请人 奥林巴斯映像株式会社 发明人 田中哲
分类号 H04N5/225(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2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黄纶伟
主权项 1. 一种摄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摄像显示装置具有:摄像部,其以规定的摄像帧速率来拍摄被摄体像并输出摄像信号;图像显示部,其显示由该摄像部所拍摄的被摄体像;图像处理部,其以在该图像显示部上连续显示被摄体像的方式,处理来自所述摄像部的摄像信号;控制部,其对由该图像处理部连续显示到所述图像显示部上的被摄体像的图像更新周期进行控制;以及更新周期变更指示部,其指示该控制部变更所述图像更新周期,所述控制部根据有无来自所述更新周期变更指示部的更新周期变更指示来进行以下控制:在没有所述更新周期变更指示的情况下,把所述图像更新周期设为第1图像更新周期,在有所述更新周期变更指示的情况下,将所述图像更新周期变更为比所述第1图像更新周期长的第2图像更新周期。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