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字信号记录/再生装置,接收装置以及发送方法
摘要 数字信号记录/再生装置输入具有关于允许暂时拷贝的控制标志的数字信号,根据控制标志的条件把数字信号暂时记录在记录媒体中,根据控制标志的条件暂时从记录媒体再生。暂时拷贝根据记录媒体的种类、再生时刻、再生期间、再生次数的条件允许记录/再生。由此,即使是不允许记录的节目,只要是接收一侧进行推移时间记录,也允许暂时记录/再生,并且保护广播方的著作权。
申请公布号 CN10049895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6.10
申请号 CN200510119450.3 申请日期 2001.04.20
申请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发明人 松村透;吉浦裕;冈本宏夫;木村宽之
分类号 G11B20/10(2006.01)I;G06F12/14(2006.01)I;H04N5/913(2006.01)I 主分类号 G11B20/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 淳
主权项 1. 一种数字信号记录再生装置,其特征是,在记录媒体上记录输入的数字信号,从该记录媒体进行再生;在上述输入的数字信号中添加了:可识别一次也不允许拷贝的Never Copy,只允许拷贝一次的Copy Once,可拷贝任意次的Copy Free的状态的拷贝控制信息;和关于允许暂时拷贝的控制标志;上述控制标志包括再生时刻标志,上述再生时刻标志表示有关允许暂时记录的上述数字信号再生的时刻的信息;上述数字信号记录再生装置设有:在记录媒体上记录上述数字信号的记录电路,从该记录媒体再生该数字信号的再生电路,检测上述拷贝控制信息和控制标志,控制上述记录电路以及上述再生电路的检测控制电路;该检测控制电路使得:根据该控制标志的条件再生这样的上述数字信号,即使上述拷贝控制信息是Never Copy,当该控制标志表示暂时允许拷贝时,也使上述数字信号暂时记录在记录媒体上;同时当经过在上述控制标志中设定的时刻时,不能再生暂时记录的上述数字信号。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