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其属于一种以城市垃圾为燃料的锅炉。它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焚烧城市生活垃圾的锅炉投资费用高、对垃圾的预先处理要求严格的技术缺陷。其主要包括推料系统、往复炉排燃烧系统、汽水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空气预热器,焚烧炉内设有点火装置,落灰装置,空气预热器等辅助装置;尾气处理系统包括脱酸塔、布袋除尘器,往复炉排燃烧系统包括三级液压传动装置。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对城市垃圾的处理。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5118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6.03 |
申请号 |
CN200820187517.6 |
申请日期 |
2008.08.08 |
申请人 |
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乃宝;魏淑红;韩秀滨;张帅;郑爱侠 |
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F23G5/44(2006.01)I;F23G5/50(2006.01)I;F22B2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登涛 |
主权项 |
1、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包括推料系统、汽水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空气预热器,焚烧炉内设有点火装置,落灰装置,空气预热器等辅助装置;尾气处理系统包括脱酸塔、布袋除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设有往复炉排燃烧系统,往复炉排燃烧系统包括三级液压传动装置。 |
地址 |
276000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3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