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
摘要 一种发光装置,它能稳妥且容易地使光的混合比达到所需平衡并具有稳定的发光特性。该发光装置具有能发出在小于400nm的波长有强峰的初次光的发光元件(106)、覆盖发光元件的硅氧烷树脂(111)和硅氧烷树脂是含的吸收初次光后发出可见光的荧光体(110),即使发光元件波长偏移,色调也不变化。
申请公布号 CN100492679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5.27
申请号 CN02106080.0 申请日期 2002.04.09
申请人 株式会社东芝;丰田合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新田康一;押尾博明;下村健二;北岛知和;高桥望;高桥祐次;上村俊也;太田光一
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剑华
主权项 1. 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发出初次光的发光元件、JISA值在50硬度以上的、覆盖上述发光元件的硅氧烷树脂、硅氧烷树脂所含的吸收上述初次光并发出可见光的荧光体;所述荧光体包括吸收初次光后发出第1可见光的第1荧光体和吸收初次光后发出与第1可见光不同波长的第2可见光的第2荧光体;所述第1可见光与第2可见光具有互补色关系。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