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轻型卡车用阻抗性消声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轻型卡车用阻抗性消声器,解决了现有轻型载货汽车消声器对发动机产生的高、中频排气噪声消声效果较差的问题。该阻抗性消声器的筒体内由两块主隔板和出气内隔板分隔为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和第四腔室共4个腔室;主导流管同轴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内;进气管的一端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内的主导流管内,另一端外伸;出气管的一端位于第四腔室内,另一端外伸;所述第四腔室内填充满玻璃纤维消声材料。轻型载货车使用本实用新型阻抗性消声器后,整车车外加速噪声降低0.5dB,排气背压降低2.4kPa,有效降低整车对环境的噪声污染,提高整车驾乘舒适性以及燃油经济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41746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5.20 |
申请号 |
CN200820039440.8 |
申请日期 |
2008.08.21 |
申请人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宋华;李立波 |
分类号 |
F01N1/10(2006.01)I;F01N7/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1N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惠贞 |
主权项 |
1、轻型卡车用阻抗性消声器,包括筒体,筒体内由两块主隔板和出气内隔板分隔为第一腔室、第二腔室、第三腔室和第四腔室4个腔室;主导流管同轴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内;进气管的一端位于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内的主导流管内,另一端外伸;出气管的一端位于第四腔室内,另一端外伸,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腔室的轴向长度为250-270毫米,主导流管伸入第三腔室内的长度为110-120毫米;所述第四腔室内填充满消声材料,出气管伸入第四腔室内的长度为150-170毫米。 |
地址 |
230022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