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记录型书桌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记录型书桌,由桌体以及桌腿构成,桌体的四角分别固装桌腿,桌体侧面安装有抽屉,其中桌体的上部通过伸缩架固装一摄像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科学合理,使用较方便,成本较低,能够辅助学生记录笔记,是一种提高学生的学效率的可记录型书桌。 |
申请公布号 |
CN20123473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5.13 |
申请号 |
CN200820075815.6 |
申请日期 |
2008.07.31 |
申请人 |
闫承君 |
发明人 |
闫承君 |
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B3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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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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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 一种可记录型书桌,由桌体以及桌腿构成,桌体的四角分别固装桌腿,桌体侧面安装有抽屉,其特征在于:桌体的上部通过伸缩架固装一摄像机。 |
地址 |
300384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中孚路41号天津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