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含UV-磷光体的放电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具有气体放电管的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管包含具有维持放电组合物的气体填充物,至少部分的所述放电管的壁具有发光材料,该发光材料包含作为第一UV-磷光体的式La<sub>1-x</sub>MgAl<sub>11</sub>O<sub>19</sub>:Ln<sub>x</sub>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其中所述镧系元素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该放电灯进一步具有产生和维持气体放电的装置。如果其包含钆作为活化剂,则此类灯对于窄带UV-B光疗尤其有用。本发明也涉及式La<sub>1-x</sub>MgAl<sub>11</sub>O<sub>19</sub>:Ln<sub>x</sub>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形式的UV-磷光体,其中所述镧系金属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2137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4.29 |
申请号 |
CN200780013330.2 |
申请日期 |
2007.03.28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T·朱斯特尔;P·休帕茨;D·U·韦彻特;T·拉特 |
分类号 |
C09K11/77(2006.01)I;H01J61/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K11/77(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 铁;谭祐祥 |
主权项 |
1. 具有气体放电管的放电灯,该气体放电管包含具有维持放电组合物的气体填充物,至少部分的所述放电管的壁具有发光材料,该发光材料包含作为第一UV-磷光体的式La1-xMgAl11O19:Lnx的镧系元素活化的镧镁铝酸盐,其中所述镧系元素Ln选自Ce(III)、Pr(III)、Nd(III)和Gd(III),且0.001≤x≤0.5,该放电灯进一步具有产生和维持气体放电的装置。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