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处理系统和图像形成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图像处理系统和图像形成装置。当在数字多功能机中发生预定的异常时,发生该异常的事实被通知给服务中心和警卫室的计算机。在警卫室由进入许可发出设备将进入许可发给服务中心派出的服务人员。然后,服务人员使用记录在进入许可上的信息可以穿行建筑物中的通行门并到达安装数字多功能机的地方。
申请公布号 CN1014150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22
申请号 CN200810170325.9 申请日期 2008.10.1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本裕次;上田直史
分类号 H04N1/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吕晓章
主权项 1. 一种图像处理系统,包括用于发出进入许可的发出终端、服务中心以及连接于许可发出终端和服务中心的图像形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图像形成装置包括:异常状态检测器,用于检测该图像形成装置的异常条件;异常类型确定部分,用于确定由异常状态检测器检测到的异常条件的类型;服务中心通知部分,当由异常类型确定部分所确定的异常的类型是预定的异常类型时,用于通知服务中心该异常条件;以及,发出终端通知部分,当被服务中心通知部分通知了异常条件的发生时,用于通知所述发出终端该异常条件。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