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展示灯具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5335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21
申请号 TW097214512 申请日期 2008.08.13
申请人 邱毓全 高雄县桥头乡建树路民生巷20之5号 发明人 邱毓全
分类号 F21S8/00 (2006.01);F21W131/405 (2006.01) 主分类号 F21S8/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展示灯具,其包含有:框座,系由第一框条、二第二框条、第三框条相互结合成一矩型框体者,该第一框条具有容置空间;透光板,具有第一透光板与第二透光板,分别设置于框座之二侧面,其设置面积系得遮蔽框座所围设之范围者;光源构件,其系设置于框座内侧之预设位置,用以提供光源;驱动模组,其系设置于框座之容置空间,该驱动模组系电性连接至光源构件,用以供电光源构件。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框体第一框条的容置空间外部,系得设置有滑盖。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透光板之材质系为压克力。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透光板之材质系为玻璃。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第一透光板之内侧表面系得形成有雾面效果。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第二透光板之内侧表面系得形成有雾面效果。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展示灯具,其中,该展示灯具系采取相对之两侧表面的出光方式。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第二图系为本创作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示意图。第三图系为本创作第一实施态样的示意图。第四图系为本创作第二实施态样的示意图。第五图系为本创作第三实施态样的示意图。第六图系为本创作第四实施态样的示意图。
地址